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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照规定判断一下)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
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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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BEV)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由于对环境影响相对传统汽车较小,其前景被广泛看好,但当前技术尚不成熟。 电动车目前有两种:一种是没有经过国家论证.批复.认可而生产的比较简易的所谓老人代步车(也称电动车),这种车无论从安全性能还是驾驶操作方面,危险系数相当高,该种车交管部门不予发放驾驶证或车牌。一种是国家批复认证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则需要按照车辆的驾驶要求(B证或C证)及交规取得驾驶证。 关键还是出了事故后,交警认定为机动车的情况下,车辆必须要有号牌,驾驶人必须要有驾驶证,无牌无证,交警会按照规定处罚的。 建议最好办个驾驶证,三轮证件即可。
若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若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关于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
意外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区分的,是根据两方当事人对发生意外所起的作用以及犯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职责区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职责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职责、主要职责、同等职责、次要职责、无职责”。则承受分别的职责,承受的赔偿职责的比例也会不相同,因为赔偿职责是以承受的意外职责为主要依据的。在驾驶者与行驶员不是同一人的交通意外中,意外职责由行驶人承受,驾驶者不承受意外职责。但是驾驶者有可能承受连带赔偿职责(参与赔偿受害人)。另外,驾驶者有可能是单位、雇主、个人,如果是单位或者雇主,那么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承受连职责的。如果是通常个人,那么可否需要负连带职责,这个就需要看在本起意外中驾驶者可否具有犯错,比如把车借给或者让给一个不具有行驶资格的人、或者把车借给明知酗酒或者其他因素不能行驶车辆的人、或者明知自己的车辆存在故障不能行驶还借给他人行驶的等情形,有犯错就需要承受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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