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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保险受益人还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的保险,在婚后,不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导致保险受益人无效,除非被保险...
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你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妻子继续为老公交纳,受益人仍旧是妻子,老公万一发生身故,保险金还是由妻子来领取。这份保险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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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以后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保险受益人是有效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如果想要变更保险受益人也是可以的,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只需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互相投保,如果要退保,需要将保单现金价值对半分割。如果继续投保,在婚姻存续间的保单现金价值仍然需要平分。因为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保单的现金价值需要平分。 在此提醒大家,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的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的。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后受益人需要变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1、《解释三》第9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人身保险受益人为配偶,后受益人需要变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1、《解释三》第9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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