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相...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立案标准: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 (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情节、后果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千元以上,毁坏粮食千斤以上。 2、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致死数人,直接损失财物万元以上,毁坏粮食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对公共饮用的水源或食品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生命安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