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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不论同居多少年都无法理所应当的形成婚姻关系。 2、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
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有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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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事实婚姻不具有婚姻关系,因为完成结婚登记的才确立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如果想要成立婚姻关系,必须补办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所以最好起诉解决,这样少去不少麻烦,法院肯定会判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没有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法定条件的两性关系。建立婚姻关系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第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不是男女生理差异的结合,不构成婚姻。结婚是一种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会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第三,婚姻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建立夫妻关系,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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