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
1、各地拘留所对会见的具体规定不一样,请直接咨询当地部门。2、正常的会见应该是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只有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师可以会见。这在我国刑诉法、民诉法、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根据第六十一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入所当日执行到第二日为一日。
1、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拘留所的规定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被拘留人与朋友会见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被拘留人员会见 (一)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会见时间:星期一、三、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会见; (三)会见次数: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745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