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合作医疗还是医疗保险,都不能报销跨省治疗。除非去外省看病前得到合作医疗办公室的书面许可,否则只有转诊会诊单才能报销。如果在...
经本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以到外地治疗。对此,各地都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工伤保险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以下回答:不是,则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若是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且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则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销。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后用人单位未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确认属于工伤的,由单位工伤保险报销相关费用。不要使用个人农保或者其他保险。农保或者其他保险报销的,工伤保险不再报销出工伤一个月内单位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单位不主动办理,本人或者家属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费用伤势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按缴费等级由工伤保险或者单位支付一次性补助金和单位无法协商工伤费用的,可以事故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7人已浏览
87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9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