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失信人员二年后依然是限制的。 2、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将不会撤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具体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具体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也就是如果存在以上这五种情形之一,纳入失信名单的时间为两年,但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因此,纳入失信名单的时间也可能是3年、4年和5年。失信期两年的规定解除后,但限制高消费仍然不取消,依然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购买非经营性车辆、买房、贷款等高消费行为。积极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对于已经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1、失信人员二年后依然是限制的。 2、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将不会撤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失信人员有以下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以及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一般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等情形的,则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3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