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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认为,应以拆迁人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原因: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人还不给被拆除房屋...
1、一般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犯的的时候起算。2、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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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
行政诉讼中按照如下规定确定起诉期限(1)在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并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限;(2)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在行政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4)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规定的起诉期限。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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