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诈骗罪的标准由地方规定,广东省分为1类地区和2类地区,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4〕12号》规定: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广东诈骗处罚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两千元。所以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关于量刑,三千多元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
广东诈骗立案标准如下: 一、一类地区诈骗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 2、二类地区诈骗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
广东省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1,805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