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高层次人才引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人...
[骗取资助奖励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政府专利资助、奖励的,三年内不得申报政府专利资助、奖励,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纠纷处理]请求省或者设区的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三)当事人之间无协议且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属于受理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跨行政区域的纠纷,请求人可以向其共同的上一级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处理。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副本发送被请求人,被请求人自收到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的,不影响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技术鉴定]省、设区的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专利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当事人对技术检测、鉴定费用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先行支付,结案后由责任方承担。省、设区的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聘请专利有关方面专家对专利侵权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
[执法方式]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二)采用抽样取证的方式收集证据,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登记保存;(三)现场勘验、检查有关物品、场所和设施;(四)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簿、标记等资料;(五)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六)调查与假冒专利行为有关的活动。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2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5,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