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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客不系安全带,一般罚款二十元至二百元。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乘客不系安全带会惩罚乘客。但是驾驶人员对于乘客有提醒和监督的义务,如果乘客未按照驾驶人员的建议佩戴安全带,一旦被查出则会面临一定的惩罚,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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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交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新交规的这条规定只针对司机,而且前提是“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对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没有具体要求。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副驾驶座位上乘客没系安全带的,不会处罚驾驶员,而是处罚乘客。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是否属于司机应尽的告知义务有争议,建议您可以找大巴车主协调。
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机动车在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5-50元罚款。安全带是生命保护带,前排后排都要系上。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一旦发生车辆侧翻等紧急情况,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驾驶员,而是车上包括驾驶员和乘车人在内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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