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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理解: 1、公司与债权人对债务承担进行了约定,则公司分立后,其分立前的债务如何承担以该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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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又区分为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和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1、公司分立后的债务除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其余情况下所有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公司分立后的债务除分立前已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其余情况下所有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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