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与发展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一般认为它起源于罗马法的“一般恶意抗辩”。所谓“一般恶意抗辩”,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如果因...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主义:成文法、行政法与规章、习惯法、判例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但是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材料。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既是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明确性具有相对性:立法和理论的合力。明确性实现与否与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规范构成要件在刑法中的存在不可避免。 (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7)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除了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制度及领导干部保密守则,自觉接受保密监督外,关键是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研究、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时,应当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求他们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带头执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定期听取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级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则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求他们必须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为了保证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中央保密委员会在规定领导干部保密守则和保密责任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具体的奖罚措施,其主要内容是:(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注意听取保密委员会的意见,凡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不力的不能提拔使用。(二)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三)对单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四)对玩忽职守、拒不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造成严重泄密后果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还应当努力达到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各项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2,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