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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前提下,能够: 1、当事人能够向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解除两方的“同住”关系,并对小孩的抚养权做出裁判; 2、在小...
抚养权在男方女方能带走孩子,但是需要经过男方同意。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将孩子带走,但是必须要经过抚养权方的同意,如果不同意,是不能擅自将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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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可以啊,看你们之间怎么协商的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啊,比如有的把抚养权判给男方,但是孩子只愿意和母亲生活,还有男方有抚养权但不愿意带孩子,等等,一个是看你们之间协商,一个是看孩子的意愿,题外话,既然都有孩子了,你们让他来到这个世界,那你们就有责任与义务给他一份完整的爱,单亲家庭的孩子或多或少都会影响以后的性格与生活,虽然每一个离婚的夫妻都有一个过不下去的理由,但是孩子真的是无辜的,他不应该为你们的错误而买单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申报申请;(二)出生医学证明;(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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