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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可以财产保全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由债权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2.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
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企业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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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由债权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2、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3、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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