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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消费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时,该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并通知消费者。从实践情况来看,这是...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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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受损后,无法与经营者协商,可向行政部门(一般向工商所)投诉,直接向经营者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证据,陈述自己的受害经过,提出赔偿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在调查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政府行政部门有两种类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是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市场监督、商标、广告、经济合同、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监督,如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并依照《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止和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它是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③卫生监督部门,其管理的范围涉及保健、医疗、饮食卫生的许多方面,与消费者密切相关。④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其职责是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行业主管部门保护消费者的职责,主要是指其负有对所属行业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职责,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发生,对已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并强化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服务职能。
消费者申诉时,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受诉机关。如:因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而发生的争议,可请求食品卫生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因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而发生的争议,可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诉;因虚假广告而发生的争议,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涉及商品、服务标准、计量等技术问题的争议,可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设分支机构,负有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责,消费者与经营者间发生的一般性民事争议,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分支机构申诉。经营者所属业务主管部门,亦负有解决本部门经营者与消费者争议的职责。因此,消费者亦可请求经营者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受诉机关一般应为经营者所在地的相应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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