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抵押权和留置权应当是留置权优先,如果同一动产设立了抵押权,又被留置的,则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
民法典改变了民法典原来的规定,质权不再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两者同时并存的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性。 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因此,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相冲突时,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实现。
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对于同一动产既被抵押,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优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