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提起公诉后又犯新罪怎么办?

2022-07-17
现公安机关正对此案进行侦查,乙某致死原因尚未查明。案例二:犯罪嫌疑人甲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X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在法院判决宣告前的某一天,甲某在看守所监舍内与乙某闲谈,无意中说出自己之前曾在Y地盗窃过某金融机构。后乙某向管教民警检举揭发,此案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司法实践与法律规定的悖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第六条“......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作出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追加起诉的,原则上应当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将追加部分与原案件一并审结的,可以另行起诉,原案件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及第十条:“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种罪名,也可以是异种罪名......”之规定,此两起案例的后罪人民检察院如果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追加起诉的,则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将追加部分与原案件一并审结的,应就前罪作出判决,后罪依照管辖原则由人民检察院另行审查起诉。此处程序规定,本文认为有不妥、矛盾之处。其一,“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追加起诉的,原则上应当合并审理”,此两起案例的后罪均有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可能,如果后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前罪也随之改变管辖,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进行并未明确;其二,“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将追加部分与原案件一并审结的,可以另行起诉,原案件诉讼程序继续进行”,按照此程序进行下去,前罪宣判以后,另行起诉的后罪在与前罪数罪并罚确定刑期时,是“先并后减”还是“先减后并”将难以适用。因为《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