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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外地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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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其他地方的下列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第二,被劳动教养的人;第三,被监禁的人。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你们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居住满一年,应当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离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依法传唤,拒绝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给家人,应当经配偶同意。否则对方可以请求该行为部分无效。如果女方知道这一事实,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的,可以视为女方已经同意。
你们的情况只有诉讼离婚才可以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不可以在上海办理。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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