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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那么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员工旷工三天被开除,单位可以扣除员工奖励性待遇,但是工资还是要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支付暂...
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应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相关解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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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即时辞职(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3)用人单位预告辞退,即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4)用人单位裁员及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合同终止未能续订的。 只要企业有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及离职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制定民主、经培训或公示告知),该员工在未向公司请假及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不来上班就应当算旷工,连续旷工几天构成严重违纪的,是可以辞退的。
没有补偿!他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就得看你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了。2天、3天、4天都可以。当然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必须符合 1、民主程序; 2、集中程序; 3、公示或告知程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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