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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法定配偶享有,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遗产的要求,其可通过遗嘱的形式...
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两人只是同居关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构成夫妻关系,也不是彼此的配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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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设立居住权并且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婚子女也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并未对享有居住权的主体作出限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应当依法对待。所以,未婚同居一方对对方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但也有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开始同居,由于法律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生存方可以作为死者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死者在死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生存者完全有权继承遗产。
继子女并不必然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除非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照顾、抚养的关系。而之后即使离婚导致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实际继子女也是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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