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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12)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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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市xxx路3号法定代表人:xxx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事实与理由:20XX年月日,贵局已基于同一事实对申请人作出了责令三日内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后申请人高度重视并根据贵局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但贵局给予的限期治理期限过短,客观上无法完成设备改造。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已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贵局的要求进行了操作。`申请人客观上无法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技术改造或拆除,因此,申请人在客观上根本无法完成贵局的三日内限期整改要求。现贵局依据上述事实对申请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再次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该行政处罚是不合理的。综上所述,请求贵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此致申请人:201X年4月8日
的条件问题一般对于我们申请人的条件规定的都是很少的,我们基本上都是可以进行申请听证的。但是对于案件方面的规定是有很多的,对于个人行政处罚超过了2000的话才可以有听证会的,对于不同的情况规定的也是不同的。
内容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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