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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方式是指招标单位就拟购买的材料设备发布公告或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参加竞争,招标人...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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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包括:解除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清偿;合同债务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由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如延期发货可以按日支付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质量有问题要求更换和支付违约金等。;未约定的,根据《合同法》,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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