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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享受工伤的一切待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在工伤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除了一次性票据报销的之外,其他的赔偿项目一般可以双倍赔偿。工亡赔偿由用人单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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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是工伤,就应该仲裁,如果不仲裁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一般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你只能二者选一,你选择了工伤赔偿则交通事故赔偿由工作单位代为行使,如果你选择交通事故赔偿则单位不负责任,我建议这种情况你最好选择工伤,因为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不一定有赔偿能力。我国《关于最法的关于人身损害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二级伤残的工伤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食宿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伤残补助金(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85%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精神损失费等。 4、具体的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等不支持双赔)。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没有规定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该条例自2004年1月1日取代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以来。2、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5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3、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法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4、在2003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第十二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上述立法规定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采用相加模式,即受害者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解释》还赋予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主张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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