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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价值150元的青苗树,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和罚款。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
1.你家的果树苗市值大概有多少钱? 2.砍树的人是谁? 3.报案了吗?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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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绿化树木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款,担负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严重的话,将会有严重后果,比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辟谣】 城市绿化用地可以随便占用? 真相:不可以 解析: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提醒】 小区绿化破坏归谁管? 1、小区的绿化遭到了破坏,可以通知物业负责管理。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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