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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
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不开除,交通肇事罪不一定。) 1、判处拘役、管制的可以不开除。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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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刑拘延期条件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仅仅是刑事拘留而为受刑事处分(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刑事拘留会开除公职吗一般不会开除。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受到刑事处罚并不一定会解雇公职人员。判处有期徒刑的,不开除缓刑,不开除刑事公安处罚的,取决于刑事处罚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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