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诉状对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罗列问题,绝大多数很简单,在对方只有一个当事人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就是对方。复杂的地方在于,己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当事人...
在必要共同诉讼中,没有上诉的一审当事人的地位要根据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确定: (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人可以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行政诉讼。(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例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
不服二审行政判决的申请再审诉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可以参考民事再审申请书来写。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一审原告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权限内,可以上诉。上诉状格式: 一、首部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民事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正文1、当事人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填写时应当注意: (1)首先列写上诉人,然后列写被上诉人。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写他与上诉人之间的关系。被上诉人不止一个的,依次列写他们的基本情况。列完被上诉人之后,如有第三人的,即列写第三人。 (2)民事上诉案件,在当事人称谓上,应标明他们在原审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6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589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