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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单位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承担的份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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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讲,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所以如果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保险就属于违法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对于保险是采取不予处理的态度的,所以这给劳动者的维权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针对于您的情况律师建议您可以先自行补缴保险,然后凭缴费凭证向单位主张给付。如果确实不能补缴保险,那么您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给付赔偿。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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