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律师,或携带材料咨询本律师一,抚恤金不纳税。二,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三,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四,抚恤金不能作为...
土葬和火葬的人都不存在转世投胎这种说法,这是封建迷信;火葬是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具体而言是以火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安置在骨灰瓮中、埋于土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葬应该开不出死亡证明吧!!!!保险公司需要死亡证明。。就是说,必须火葬!。
(一)土葬人员补贴标准。 1、户籍在本市的城乡低保、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及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遗体按照政府指定的公益性公墓或公共墓地集中安葬点实行土葬的,可获得下列项目补贴: (1)遗体接运费。在本省内的遗体接运费,每具800元。 (2)棺木费。每个1000元。 (3)其他丧葬费800元。 (4)无偿使用政府指定的公益性公墓或公共墓地、集中安葬点墓位。 2、户籍在本市的农村落实结扎措施的纯二女户的父母及女儿死亡后,按照政府指定的公益性公墓或公共墓地、集中安葬点实行土葬的,可获得下列项目补贴:一次性补贴丧葬费2000元。(二)火葬人员补贴标准。1、户籍在本市和户籍不在本市,但居住生活在本市、配偶为本市户籍,死亡后在本省火葬的人员,可获得下列项目补贴:(1)遗体接运费。在本省内的遗体接运费,每具800元。(2)遗体存放及火化费。遗体存放费及遗体火化费,每具1000元。(3)骨灰寄存费。骨灰寄存费(限在殡仪馆火化后临时存放一年以内费用),每具300元。(4)其他丧葬费500元。此外,对本市城乡低保、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及百岁以上老年人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在给予上述项目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补贴1000元。
制定现行殡葬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是认为土葬会导致“死人与活人争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致使国家的粮食生产不能自给,影响国计民生。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全国死亡935万人。对此我作了一个不太科学的假设:对2008年死亡的935万人,如果全部实行土葬,而且全部占用耕地,按每个墓地占地4平方米(吉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单人土葬墓穴的占地面积)计算,一年只占用耕地3740公顷,只占全国耕地总面积14212万公顷(2002年数字)的0.00263%,即使按照这种办法干上100年,也只是使现有耕地面积减少0.263%。何况即使允许自由选择土葬或火葬,也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会选择土葬,选择土葬的还有相当一部分可利用荒山荒坡等废弃地,无需占用耕地,实际占用耕地则会更少。而且坟墓也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荒圮,一般的坟墓往往保留不过百年。所以我认为,允许土葬所导致的“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远没有那么突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9人已浏览
736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