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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材料,争取抚养权: 1、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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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可协议约定,约定不成,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争取孩子抚养权: 1、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严重疾病除外)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以下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先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等法院来判决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等,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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