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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桩基础工程是否可以劳务分包 不可以。 我们平时所说的桩基分包,2种情况: 1、是指总包单位将桩基工程专业分包给桩基公司。由于总包单位负责材...
你问的桩基础劳务分包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桩基分包,2种情况: 1、是指总包单位将桩基工程专业分包给桩基公司。由于总包单位负责材料供应,桩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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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只要是签订承包或分包工程合同必须由有建筑资质的队伍来施工。这是法定的。 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是否可以独立分包出去,一般都是可以的。关键是承包、分包是有建筑资质的队伍。但所谓独立分包在通常有的方面是不好操作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塔吊的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二是土建工程中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上料吊装作业,三是土建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中吊装作业。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和土建结构吊装以及设备安装工程都是可独立分包给有资质的队伍。但吊装上料等起重机械作业还没见过分包的。 然后再看看资质要求。我国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类似劳务分包), 特种专业工程是指没有列入各类专业工程的其他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本专业工程。 那么,有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按规定承揽起重吊装业务。还有就是机电设备安装等资质的企业也可承担本专业项目范围内的起重吊装工程。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自带劳务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 零散劳务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成建制劳务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零散的劳务承包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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