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三)、(四)、(五)、(七)项规定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
生鲜食品的经营,应当建立市场约束和自律机制,完善各类市场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购进的货物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外地畜禽产品进入本市车辆消毒证明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存复印件。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记载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等事项,查验供货人备案公示情况。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鲜食品加工和餐饮业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4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