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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
根据公司法规定,依法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附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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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与普通有限公司相比,特点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只能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一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业”其实是一种泛指,一般被认为是生产型的公司,经营型的公司一般不称为实业。比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当我们看到实业的字样,一般可确认为该公司是生产型的,而不是经营型的。当然我所说的只是一般,而不是绝对的都这样,也有个别经营公司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而假称“实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业”并不代表和决定公司的性质,而只是一种惯用词而已,当然在使用这个词时还是要有分寸的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控股公司具有与兼并活动不同的若干特点: 1.它不需要100%地收购被控企业的股权,甚至不需收购半数股权就能实现有效控制; 2.它不用通告被兼并企业当局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只是通过购买股票,而通常可以分批购买,因此,实现控制手段最简单; 3.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同控股公司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公司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 5.由于控股公司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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