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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用贷款利息1.4-2.4不等,所以你这个问题比较不完整啊,按1.4算,1万块利息每个月140块。以此类推即可。...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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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等于债券的每期初帐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帐面价值随着债券溢折价的分摊而减少或增加,因此,所计算出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增加。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计率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的差额,即为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采用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应当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去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并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下面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例进行说明。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20×0年1月1日,支付价款1000万元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年利率 4.7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甲公司将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首先计算实际利率,(59×51250)/(1R)^5=1000,得出R= 9.09%,此时不编制“实际利率法摊销表”。 (一)20×0年1月1日,购入债券,分录如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250贷:银行存款100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二)20×0年12月31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1250-250=1000,分录如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250× 4.72%=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3 1.9贷:投资收益1000× 9.09%=90.9; (三)20×1年12月31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借方余额=1250,“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借方余额=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贷方余额=250-3 1.9=21 8.1,因此,其账面价值=125059-21 8.1=1090.9,实际上账面价值可以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总账余额得到,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250× 4.72%=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40.16贷:投资收益1090.9× 9.09%=9 9.16;其实公司债券在刚卖出去的时候,是不怎么赚钱的,但是到达的一定的时间期限,就是比较赚钱的,买公司债券跟买股票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的,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一下,投资有风险,理财很谨慎,凡事大家要琢磨一下。
1、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是以时间长短为标准对利率进行划分的。一般而言,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利率被称为短期利率;借贷期限在一年以上称为长期利率。 2、利率的高低与期限长短有关,一般而言,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贷款期限越短,利率越低。 利率的高低和风险的大小有着直接的联系。贷款期限越长,未知因素越多,出现各种风险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相应的,银行也就会要求更多的回报,因而利率也就比较高;如果贷款期限较短,那么未知因素也少一些,出现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就小,所以利率较低。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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