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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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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两个孩子的越来越多,父母两个孩子的初衷,多数是为了以后孩子能多个伴,在教育上,多子女一起成长的过程,也能避免独生子女在性格方面的一些负面弊端。不过遇到这种巨大家庭变故时,就会发生要么被迫分开各自在不同的环境里成长,要么就是双方都要两个孩子的,维持两个孩子在一起的生活的状态。这时,就发生平衡父母的情感和两个孩子成长环境的冲突和纠结。现实中法院也很难处理这类问题,所以,肯定会尽力和双方协商沟通最佳的方式,不会轻易下判决。实在协商不成,法院才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年龄差,自理能力情况,与父母一方的关系,住房和就学等综合要求,最大限度的维护两个孩子的利益,所以,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判决标准。作父母的,提早重视夫妻经营之道,就不会出现这种覆巢之下无完卵的痛心局面了,纵使分开了,也要保持双方的正常探望,多给孩子笑脸,比给孩子金山银山更有实际意义。
大家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夫妻双方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那么法律上界定的离婚时小孩该如何判决呢?起诉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就由法院判决。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会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只有在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时,才会考虑将孩子判给男方。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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