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
民事判决书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再审民事判决书在结构上,与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相同。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不同种类的再审民事判决书,主要区别是提起再审的由来不同,而其他内容基本一致。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标题不需写审级。
2.编号
编号的书写位置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再字第×号。”
3.称谓
当事人的称谓应使用“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具体应根据审级确定写明。如果是因抗诉而再审,则应在当事人之前写明“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诉讼代理人的写法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4.案由、再审来源、再审的提起及审判方法
本院决定再审的,应这样表述:“……(内容同上)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上级法院提审的,应表述为:“……一案,……人民法院于……作出……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提审。”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其写法是:“……(内容同提审)××××年×月×日,××××人民法院以(××××)×民监字第××号民事裁定,指定本案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书中应表述为“……(写明原审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或原审第三人或原审上诉或原审被上诉人)××××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该申请
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提起再审后,……”
因抗诉而再审的,应定作:“……(内容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相同)××××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对本案提出抗诉。本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二)正文
1.事实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在内容与写法上与二审民事判决书类似。首先应当概括叙述原生效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当事人在再审中的主张和请求要简写;其次重点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内容可参照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写作方法进行操作。
2.理由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论述原审生效判决定性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申请再审、申诉或抗诉的,要针对其申诉、申请再审、抗诉的观点能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应当维持原判的理由。二是写明再审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即“依照……(判决依据的法律)的规定,判决如下:”论述再审判决的理由要抓准关键,亮明观点,论述充分,合法有据。
3.判决结果
再审民事判定书的判决结果分为维持原判、全部改判、部分改判和增加新判决四类。
(1)如系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或抗诉)维持原判。
(2)如系全部改判的写:
“
一、撤销×××人民法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二、(改判的内容)。”
(3)如系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
二、撤销×××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项;
三、(改判的内容)。”
(4)如系加判的写:“
一、维持×××人民法院(或本院)[年度]×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二、(加判的内容)。”
另外,属于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决定再审的,可写:
“原判正确,予以维持。”
如需驳回其他之诉的,在判决项目之后应另列一行,写明:“驳回申诉人(或申请人)×××(姓名)其他诉讼请求。”
(三)尾部
由于再审的案件,有按
第一审程序再审的,也有按
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因而尾部应分别参照第一审或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写法书写。
三、注意事项
无论再审结果是维持原判还是予以改判,其判决书都应体现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执法必严,有错必纠。
对已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定、判决和调解,应按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不能重立新案,不能出具两份自相矛盾的法律文书。
无论哪一类再审案件,只要改变原判决时,在判决结果中,都应一并撤销原一审或
一、二审判决裁定的全部或某一部分。
范文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监字第×号
申诉人(原上诉人):苏××,男,39岁,汉族,××省××县人,××光电技术研究所干部,住本市××区××路24号。
被申诉人(原上诉人):肖××,女,40岁,汉族,××省××市人,××××院设计所工人,住本市××区××胡同三号。
;
委托代理人:杨××(肖××之夫),40岁,汉族,××市人,××市政法干校司机,住址同上。
申诉人苏××因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19××)中民字第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再审查明:
19××年1月,苏××经汪××介绍与马××相识。19××年1月20日马××以借贷方式向苏××诈骗人民币5000元,苏××发现受骗后,于当天找马××追回2500元,所余2500元在苏××紧追的情况下,由马××找肖××出面作保,并写了借条:“马××借到苏××现金2500元整(由借方提出利息为百分之三十),本利全部于19××年1月31日以前归还。如借款人马××逾期不能归还时,则由中保人肖××偿还2500元整。”马××于19××年2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年2月,苏××诉至原审人民法院以马××向自己借款2500元,逾期不还为由,要求肖××偿还,肖××提出自己也是受骗作保,不同意偿还借款2500元。原审法院判决,肖××偿还苏××借款2500元整,自19××年12月起,每月给苏××人民币500元整。判决后,苏××以不同意每月付人民币500元偿还方式为由;肖××以自己是受骗作保,不应负偿还债务的责任为由,均上诉至本院。二审认为,苏××以高利贷款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于19××年9月30日以(19××)中民字第6号民事判决:
一、撤销××市××区人民法院(19××)西民字第33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苏××之诉讼请求。终审判决后,苏××以二审判决认定自己以高利贷款不符合事实,肖××仍应偿还借款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本院再审认为:马××以借贷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已受到国家法律制裁。苏××与马××、中保人肖××之间不是正当的民事借贷关系、原判认定苏××以高利贷款,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苏××受骗借款,肖××受骗作保都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苏××要求肖××偿还借款,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一审判决承苏××与马××的借款关系,让肖××负连带偿还责任,二审判决认定苏××高利贷款均属不当,应予撤销。据此,本院改判如下:
一、撤销××市××区人民法院(19××)×民字第336号民事判决和本院(19××)×民字第6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苏×的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刘××
审判员:李××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代理审判员:郝××
××××年×月×日
书记员:董××
再审
刑事判决书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再审刑事判决书的结构、内容,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同之处。
(一)首部
1、文书编号。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文书编号为“刑再初字”;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文书编号为“刑再终字”。
2、抗诉机关和
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1)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列写抗诉机关,只列写原公诉机关和原审被告人或上诉人的姓名及其基本情况。列写原审上诉人的应当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地位,即写明“(原审被告人)”。
(2)因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而提审的案件,先列写抗诉机关,再列写原审被告人或上诉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