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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争议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属于你所有的;二、A无权取得宅基地,其对B的委托亦属无效,故两方都无权主张对该地权利;三、通过行政诉讼处理国...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如下:(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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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民诉法规定诉状中不需要写案由,只需要当事人情况,诉讼请求,事实描述及阐述法律依据。然后列出证据和证据来源。
农村宅基地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现有司法实践,一般是确认无效。但是,无效的依据不足,判决理由不够充分,缺乏直接的法律或法规支持。因此,如何正确审理和认识农村宅基地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妥善处置买卖双方的实体权利,是目前司法实践的难点,也是个应当研究的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旧城或旧村改造比比皆是,由于受利益驱动,类似纠纷不断涌现。而受理法院对该类纠纷的处理意见又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据笔者手头资料,仅义乌法院对该类纠纷就存在着四个处理结果截然不同的案例。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纠纷,不仅影响司法权威,而且也容易激发农村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在本村村民之间可以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第二,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第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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