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处理离婚共同财产纠纷遵守的原则有:合法的原则、男女平等的原则、协议优先的原则、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有利于生活的原则、照顾...
离婚财产纠纷判决的原则有: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财产纠纷判决的原则有: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人给予补偿的原则。
离婚财产纠纷判决的原则有: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人给予补偿的原则。
夫妻共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