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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达成协议后确定。但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只要租赁期限不...
缴纳房产税方法:到税务局去交房产税,需要带房产证以及身份证。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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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税的缴纳期限 论是营业税还是房产税的法定纳税人是取得房租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屋租赁税”是由房东缴纳。但同时房屋承租人又是租赁关系中的直接负税人,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对方(房东)提供合法票据以支付房屋租金。因此很多情况下,“房屋租赁税”的缴纳和最后负担则是租赁双方协商的结果。“房屋租赁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的当日。如果租赁双方约定是按月结付房屋租金,则应当按月并于月终后10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在合同期间内提前通知。那么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诉讼期是如何计算的?要求租金的诉讼时效从约定的交付租金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未约定,应当从解除合同那一天计算诉讼时效。 要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另据《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对企业出租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苏税三[87]12号),企业出租的房产,应按房产的实际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在对企业依照房产余值征收房产税时,企业这部分出租房产的价值应予以扣除。根据您所述情况,6月份房屋未出租,7月份房屋出租,则2010年2至6月,应就所有房屋原值×70%×1.2%计算应纳房产税,7至12月,应按房屋自用部分原值×70%×1.2%计算应纳房产税,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12%房产税。2010年应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为(×70%×1.2%)×5÷12+(÷400×300×70%×1.2%)×6÷12。出租房屋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税款。另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2007]70号),纳税人以一个年度为一期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如当年7月15日后应税房产原值又发生变动,纳税人应于次年1月15日前办理税款退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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