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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合法全额的继承父母房产的方式: 1、父母订立遗嘱,房产由独生子女独自继承; 2、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之后,全额继承房产; ...
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房产同样是通过继承或者这两种方式。如果父母在世时留有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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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如果父母去世时,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遗产由其他人继承:则独生子女不能再继承父母遗产。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但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中还有人在,就应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与独生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先于父亲、母亲去世:父母的房产由独生子女继承。
这个问题是继承问题。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22.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23.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24.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由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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