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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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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天,然后逮捕,侦查关押一般为两个月,检察院审查为一个半月,法院最长得一个半月。逮捕关押最长可以达十几个月。然后如果罪名确立的话,就是判刑坐牢。至少判多少年要看具体情节而定。目前情况不明,非法拘禁,情节轻的,关几个月的也有。这种情况家属应当委托辩护律师依法辩护,提供法律帮助,前去同他会见,了解情况,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1、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2、可根据犯罪情节是否轻微,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4、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实累犯被从轻处罚的可能性是不太大的,因此辩护词中到底应该怎么写辩护理由,这对辩护律师也是不小的挑战。毕竟像法官所陈述的每一条辩护意见都必须要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律师胡辩乱辩的结果,只能是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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