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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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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如果对方认可此房产是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或者你有证据证明此房产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此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均分此房产。如果对方不认可此房产是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或者你拿不出证据证明此房产是赠与你们夫妻双方的,此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坏的情况是你只能分割婚后你们共同还贷的贷款部分,好一点的情况是你只能分割婚后你们还贷和还贷部分的升值。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1、据名律师介绍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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