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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权男方能否要回的问题,属于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从法律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来看,如果女方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不尽抚养义...
轮流抚养女方再婚,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存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的情形之 一,可以提起变更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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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的婴儿,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2、男方应支付抚养费,如其有固定收入,可要求男方支付月收入的20%至30%作为抚养费。如其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3、你妹妹不能主张青春损失费。如男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你妹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需要举证证明。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起诉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基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5条及第6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于该变更要求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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