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级工作以转信为主,这些信访转到基层,基层无法再转,无口可归,有的地方就形成一个以党政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格局。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解决土地纠纷,必须查明事实,区分是非,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既要从现实出发,又要尊重历史。根据法律程序、不同时间的有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这是解决承包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讲理劝说,分清是非,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这也是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是我国在特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准司法”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仲裁。 (4)诉讼解决。诉讼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终极途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具有强制力的。 (一)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方式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发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不能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可以通过访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条例》第21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访问机构接受访问事项,应当注册,区分情况,15天内分别以下方式处理(1)对本条例第15条规定的访问事项,应当通知访问者分别向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已经或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通知访问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构提交。(二)根据法定责任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访问事项,应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情况严重,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提出建议,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决定。(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四)转送访问事项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处理结果的,可直接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要求在指定处理期间内反馈结果,提交处理报告书。根据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的规定,相关行政机关应当收到转送,从提交的访问事项之日起15天内决定是否受理,书面通知访问者,按要求通报访问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天门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地界没有标志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双方协商后,应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