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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未上市股权转让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 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 3、...
如果你要想在该公司未上市前转让,只要找到愿意购买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到该公司的董事会办理备案就行了。如果该公司已经上市,则直接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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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权变更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序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一、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违法行为发生在“办理公司登记时”,但违法行为的认定因注册资本制度发生变化,转变为只有法定出资期限届满才构成违法。主观上具有故意,以股东是否合谋作为标准判断人主观故意的有无。二、公司的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虚假出资表现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情形,它不以是否取得公司登记为必要条件。股东、发起人以自己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按照的规定认缴或认购了出资,但未实际交付(或未足额交付)或未按章程规定按期缴付(或未按期足额交付)的,即为虚假出资。虚假出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公司的出资制度。三、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成立后,发起人、股东恶意逃匿、撤回实际缴付用于出资的货币、非货币财产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成立后股东暗中撤回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欺骗了和社会公众,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剥夺。抽逃出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并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属持续性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 1、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货币财产;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获到股权的民事法律做法。税费处置股权转让经过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交纳。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牵涉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置》。具体如下: (一)内资公司转让股权牵涉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牵涉到公司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公司所得税 (1)公司在通常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1)118号,废止)有关限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公司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公司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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