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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请求分割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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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则在法律上尚不属于夫妻关系。此种情况你们只需处理好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2岁一下的孩子随母亲,2-10岁的孩子根据哪方更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10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有两个孩子,则原则上一人一个。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其工资的20-30%。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就暴力行为可报警,根据伤情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可以,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时没有小孩的可以只分配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 1)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 2)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 ( 3)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2、坚持照顾女方利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 4、公平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6、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原则。 7、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即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损害他人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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