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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规定,如果因病医疗期满仍不能在原岗位工作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解除合同,并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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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如果按你所说,很显然不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合同,或者按工作年限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八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内,患病职工已经康复,且能够正常上班,加之合同期未满,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此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一般不违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除非有过失解雇。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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