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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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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 (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 (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 (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著作权人的作品后,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删除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提供作品期间的报酬。依照上述标准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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