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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不是公司注册成立时间,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
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并不是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认缴出资的时间是由公司股东之间协商约定的,并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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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由股东约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确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法律不限制,约定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现在注册公司已经取消了实缴制,实行认缴制,不再需要验资。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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