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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的配偶死(亡)的,户口应该在一定的时限内,办理注销手续; 2、本人的户口不能以夫妻投...
需要的: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的,必须去户口迁出地(比如学校或者用人单位、原籍地的人才市场等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1,当事人毕业后未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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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原配又不配合给当事人使用户口本。那么当事人必须先解决户口本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提出分户或者迁出户口。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是的,户口迁移:是指当事人的常住籍地址,从一地迁入到另一地,在户口迁出地及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凭相应的资料办理户籍信息更新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如果结婚登记后夫妻的户口同在一个户口本中,在夫妻一方迁出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要随迁出方一起同时迁出,则需要双方都符合迁入地的落户政策,才可以继续在迁入地同在一个户口本。夫妻一方迁出并落户迁入地后,另一方申请迁出户口并迁入配偶户口本的,也要看迁入地的落户政策,不过,全国大部分城市的落户政策都允许配偶一方迁入另一方的户口,因此,配偶中后办理户口迁移的一方会比较容易解决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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